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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专业委员会

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业组

经济犯罪 / 人身 / 财产 / 社会秩序 / 职务犯罪

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业组

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。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,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,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。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: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;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;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,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。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,大多数是一般主体,但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。主观方面,少数犯罪是过失,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,在故意犯罪中,有的还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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